龙泉中学2022年春季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工作规划公示
根据《南安市教育系统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南教综〔2021〕119号)精神,为全面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切实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2年春季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工作规划进行公示。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2%2F0301%2Fc6fb76d4j00r82ju2001vc000u000ltm.jpg&thumbnail=65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反映:电话:0595-86146104南安市龙泉中学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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