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苍卫健 发表于 2022-3-20 12:38:30

南安疫情指挥部2022年5号通告:南安市划定封控区和管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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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5号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法律法规,经专家研判,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防止疫情外溢,自2022年3月20日起,我市划定以下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丰州镇旭山村、丰州村为封控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划定美林街道、罗东镇(封控区除外)、梅山镇、洪濑镇、康美镇、霞美镇、丰州镇(封控区除外)、官桥镇、水头镇,以及溪美街道莲塘村为管控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管理措施,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管控区域。

三、南安全市域(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划定为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事项说明请往下拉↓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仑苍卫健 发表于 2022-3-20 21:41:46

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根据《南安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域管控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对已有确诊病例的小区(村、居)实施全封闭管理(上述区域可以精准到小区楼栋单元和村自然角落)。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封控区在进出口或关键部位设立卡口,24小时值守,有条件的可通过监控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居民在居家隔离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乡镇(街道)一线防控指挥部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同时,在实施封闭管理后24小时内完成首次全员核酸筛查,后续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落实应隔尽隔。
此外,在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方面,一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协调发改、商务、公安、交通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与村(居)的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要指定专门医疗机构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组建心理疏导团队,开通心里援助热线,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对邻近确诊病例的小区(村、居)实施闭环管控措施。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管理措施,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管控区域。
在管控区内,原则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居)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同时,设置社会便民服务点,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避免人群聚集;倡导居民网上购物,提倡无接触配送和上门服务。
居民居家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乡镇(街道)一线防控指挥部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防范区“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根据《导则》,对已有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强化社会面、重要场所的管控。
防范区内,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

同时,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暂停堂食服务。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监所等重要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预防在此类机构中发生疫情。

此外,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本镇(街道),如因就医、特殊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控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期间,居民应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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