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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仑苍镇公布第一批被纳入涉诈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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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5 20: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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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南安市反诈联席办针对我市涉诈犯罪及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等黑灰产业突出的现状,联合多部门拟订并印发《南安市涉诈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方案》,目的是为了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及为电诈犯罪分子提供作案工具的帮凶。今年来,南安市公安局已报送399名涉诈、涉嫌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的南安籍人员至市反诈联席办开展联合惩戒,其中仑苍籍14人



呈报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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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哪些?
1 撤消荣誉称号,限制参加评优评奖活动,不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或财政资金补贴
2 实行市场禁入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等活动。
3 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4 禁止发起设立公司企业、行业组织或社会组织

5 依法采取同步停止补助补贴以及相关申请、审批(旧房翻建、土地审批等);同步暂停基本医保报销资格;同步追查所有诈骗赃款去向,坚决依法拆除涉诈犯罪分子违章建筑,没收用赃款购买的商品房,已在该房产落户人员一律强制性迁出,已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一律迁回原籍学校就读;同步将参与电信网络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未到位的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同步将直系亲属入党、参军、公务员等列入限制黑名单;同步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有护照的作废护照等“六同步”惩戒措施。

6 实施限制购买不动产以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7 信用修复前,不得新开立账户,暂停名下银行卡非柜面业务,即ATM取款、网上银行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微信绑定银行卡支付、支付宝绑定银行卡支付等。
8 信用修复前,停止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根据本人意愿保留一个电话号码(三家运营商选择一家,其他电话号码一律关停),注销后不得重新办理。

警方提示
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群众,务必到银行和通讯运营商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及时举报销户,以免被当做“违法失信人员”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另外,出售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很有可能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该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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