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相福记者陈亮亮)近日,南安财政安排529万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后续扶持项目,每户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5户及以上)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每带动1户补助5000元,每个经营主体(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三是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