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办事地点? 问不清办理事项? 搞不懂办理流程? 带不齐办事材料? 个体工商户自己能不能办? 您还在为这些问题在发愁吗? 请戳城管局瓶装燃气站点办事指南, 讲政策,解疑惑!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 1.符合《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2002年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通过,2012年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1)第十九条 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方可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 (2)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准予许可的,发给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3)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并具备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五)、(六)、(八)项条件。 ↓↓↓↓↓ (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符合国家标准的供气设施; (六)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过燃气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 (八)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 2.符合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颁发《关于实施〈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建法〔2008〕1号)文件要求。(该文件明确规范了申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详情往下看) 问 群众个体工商户能不能办? 答 不可以。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方可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因此个体工商户想设置瓶装燃气供应站(点),需由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统一进行申报。 办理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1.《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份(可调用的证照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福建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申请表》;1份 3.供应站(点)所处位置地形图,平面布置图(需标注四周建构筑物及间距);1份 4.供应站(点)消防设施配备、不发火花地面等相关证明材料;1份 5.供应站(点)负责人任命文件,燃气专业培训证;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1份(可调用的证照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6.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及措施;1份 7. 供应站(点)营业执照;1份(可调用的证照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及办理地点 流程:窗口受理(当场)→现场勘察(2个工作日)→决定(1个工作日) 地点: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1区03号窗口(城市管理局窗口) 窗口咨询电话:0595-86376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