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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公安交警 重拳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360°无死角!24小时不打烊!
市民群众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 举报饮酒后驾驶汽车违法犯罪行为 经公安机关查实后奖励1000-3000元!
南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收到酒驾举报线索,并成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汽车案件。目前该市民已成功领取到3000元举报奖励金!
▲举报人领取奖金 2022年2月2日凌晨,城区交警中队接群众举报称,在南安市环城西路有人酒驾。 值班民警立即带队出警,1时35分当场在环城西路名都城查获陈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对陈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陈某呼气值为289mg/100ml。
▲陈某的酒精呼气测试值 经鉴定,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陈某对其醉酒驾驶行为供认不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陈某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查获现场 南安交警提示 酒驾行为害人害己,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抵制酒醉驾违法行为中来,遇到酒驾司机,请立即拨打110举报电话,经公安机关查实后,奖励1000-3000元!公安机关对酒驾举报将及时核实,精准打击,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以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举报有奖啦! 对于举报属实的 将奖励举报人“正义”的零花钱 南安交警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举报 为有效消除我市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全天候24小时,以电话举报为主(举报电话“86352363”),到公安机关现场举报为辅。 二、举报范围及奖励 (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线索 1、举报客运车辆、低速货车、渣土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二轮摩托车等酒醉驾、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起奖励100元。 2、举报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中型货车严重超载、闯红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起奖励100元。 3、举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面包车“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每起奖励100元。 4、举报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每起奖励50元。 5、举报车辆使用假牌套牌,驾驶员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每起奖励50元。 6、举报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每起奖励100元。 7、举报破坏交通安全设施,造成设施损坏达500元以上的,每起奖励50元。 (二)重点道路交通隐患线索 举报占道施工隐患、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每起奖励50元。 三、举报线索要求 (一)举报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不得在驾车时进行拦截,确保自身安全。 (二)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涉嫌违法驾驶人的车型、车牌号码和地点等具体信息及举报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举报人拍摄视频影像必须真实反映现场情况,不得伪造、变造,或做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视频,一经查实,取消奖励,相关法律后果由拍摄者自负。 (四)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对恶意或者虚假举报、干扰办案活动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举报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应当表明真实身份、联系电话等,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必须客观真实存在,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应当清晰、准确反映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违法事实等信息特征,公安机关经审核后可以转为处罚证据或可以根据举报内容现场查处的。 (二)同一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按一案进行奖励。每名举报人每月累计奖金最高为500元人民币。 (三)公民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在本通告所列举的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之内的;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举报人拍摄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视频、图片、文字不清晰,无法确定违法车辆和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认定的不予奖励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举报人为承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 (四)严禁举报人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违法行为人敲诈索取“封口费”,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违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五)活动期间,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将给予奖励,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奖,如超期或不如实提供身份证明进行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通告由市道安办负责解释,如有变化,后续具体进行补充通知。 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9日 来源:南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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