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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南安市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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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7 18: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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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强化酒醉驾综合治理。严厉查处机动车驾乘人员酒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以及涉酒场所违规营业、劝阻酒醉驾责任履行不到位等行为。

1、全面推广实施“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对举报饮酒后驾驶汽车违法行为者,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奖励1000—3000元。举报电话:110。

2、全面实施“涉酒案件深度调查”机制,对每起涉酒案件开展溯源调查,发现娱乐场所在凌晨2时至8时违规营业的,将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或停业整顿;发现涉酒场所未劝阻酒驾醉驾的,将进行约谈并列为“重点涉酒场所”,在其门口路段加大涉酒交通违法整治力度。

3、推行“缓刑”矫正做法,对“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劝导令”,即在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参加文明劝导、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在道路交通安全培训班上“现身说法”等。

(二)强化“四车”重点治理。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超员、乱穿乱行、追逐竞驶、违规加装防风防雨罩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渣土车、大型货车等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滴洒漏、闯红灯、违反限行禁令、遮挡号牌等违法违规行为。

1、对于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暂扣车辆、拆除防风防雨罩、罚款、警示曝光等相应措施;同时,对未悬挂号牌的车辆,将严查销售源头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2、对于车辆擅自改装、超载运输等行为,溯源倒查改装、装载单位,以及指使、强令该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运输车辆驾驶员驾驶期间抽烟、接打电话等驾驶陋习及各类危险驾驶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停车整顿。

4、对于渣土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由公安、交通、城管等主管部门进行多部门联罚联放,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追溯运输企业、企业主、源头工地相关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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