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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南安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开始申报啦,时间截止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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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9 13: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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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正常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就业困难人员指具有本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经过认定的以下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大龄城镇居民;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3.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5.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即: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6.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7.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以下人员不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包括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的人员;
2.同一年度已在我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
3.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4.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人员;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
5.个体工商户户主,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人员;
6.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被判刑收监执行、死亡的人员;
7.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8.其它应当停止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的。



(三)补贴待遇计算
1.社保补贴从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
2.补贴期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
3.补贴标准:根据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先缴后补”原则。经预算,2021年度养老保险每人每月补贴170元,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85元。

(四)申请办法:线上申请
个人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南安人社视窗”公众号,选择“业务服务”—“社保补贴”—“泉州就业”,应先按要求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后,再次选择“社保补贴”提交补贴月份数据完成申请。已完成实名注册的,也可为他人进行“代申领操作”。
申请过程中,如遇申报困难,可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595-86353570,0595-86383557。

(五)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来源南安人社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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