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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南安市 “和谐村(社区)”候选名单公示
2022年度南安市“和谐村(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经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自评推荐,市纪委监委、政法委、信访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审核,市“和谐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评验收、研究审议,现将2022年度南安市“和谐村(社区)”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以电话、来访方式反映,需留下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反映,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意见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有效证件号码)。
公示时间:2023年1月5日(星期四)至1月10日(星期二)受理部门:南安市“和谐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595-86390789通信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来访地址:南安市政府大院内旧科委楼2楼市和谐办邮政编码:362300附件:2022年度南安市“和谐村(社区)”候选对象公示名单
南安市“和谐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月5日 备注:省级文明村(2个):梅山镇格内村、埔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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