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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泉州市2020-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的决定》(泉委〔2023〕50号),授予泉港区峰尾镇等379个村镇泉州市2020-2022年度文明村镇称号,授予中共泉州市委老干部局等882个单位泉州市2020-2022年度文明单位称号,授予鲤城区江南街道明光社区等145个社区泉州市2020-2022年度文明社区称号,授予“泉州市水利局-武警泉州支队”等45对共建单位泉州市2020-2022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张密英家庭等89户家庭泉州市2020-2022年度文明家庭称号,授予南安官桥蔡氏古民居建筑群等5个景区泉州市2020-2022年度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授予泉州外国语学校等362所学校泉州市2020-2022年度文明校园称号。
其中
南安市6个乡镇 获评文明乡(镇)
南安市53个村 获评文明村
南安市90个单位 获评文明单位
南安市9个社区 获评文明社区
南安市6对共建单位 获评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南安市9户家庭 获评文明家庭
南安市4个景区 获评文明风景旅游区
南安市46所学校 获评文明校园
恭喜南安这些 村镇、单位、社区、家庭、校园! ——————— end ——————— 来源: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南安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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