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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事发仑苍!夫妻双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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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6 21: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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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泉州南安市公安局仑苍派出所

在辖区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中

查处了一对令人唏嘘的夫妻

丈夫洪某因醉驾被查后

妻子张某竟也酒后驾车火速来“救援”

最终夫妻双双被依法处罚



△民警对洪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图片来源:南安公安)

当日,仑苍警方按例设卡检查,在距离设卡点不远处,一辆电动摩托车突然停车。事出反常必有因,民警立马上前拦截,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鼻而来。当民警问其是否有喝酒时,驾驶人洪某神色慌张,坚决表示自己并未喝酒,不愿配合民警对其酒精检测。经过民警以案释法,洪某方才虚心承认自己喝了酒。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0mg/100ml,后经抽血送检,检出驾驶人洪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7.0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图片来源:南安公安)

无独有偶,10分钟后,民警又发现一女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摩托车在卡点前观望,当发现民警望向其方向时,该女子试图调头离开,民警见状迅速上前将其控制,要求驾驶人张某下车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时就想着赶紧过来看看我老公的情况,忘了自己也喝了酒。”经了解,洪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当天22时许,夫妻二人在开发区吃夜宵,酒足饭饱后,张某便先行驾驶电动摩托车回到家中。不久,张某便接到丈夫洪某的电话得知丈夫醉驾被民警查获,情急之下,张某驾驶电动摩托车赶往现场查看,不料也被民警查获。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洪某被依法处1000元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张某被依法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南安公安提醒广大驾驶人

自觉杜绝酒后驾车

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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