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南征启公告〔2021〕009号)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安市美宇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1.9376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厂房,西至厂房,南至园美工业路,北至茂盛路,具体位置详见《南安市美宇路工程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仑苍镇园美村、大宇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安市美宇路工程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24日由仑苍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仑苍镇人民政府和园美村、大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仑苍镇人民政府为本次征收土地的具体征地实施单位,依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南安市美宇路工程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