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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气温持续升高,清明将至,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旅游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四峰叠加”,
森林防火工作到了最严峻的时刻!
为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南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南安市融媒体中心推出
《护林防火 警钟长鸣》专栏,
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护林防火 警钟长鸣》专栏通过南安近期发生的几起活生生的案例,以案示警
案例一
霞美镇邱钟村“黑山”山场森林火灾
2021年1月8日下午,
陈某荣到霞美镇邱钟村“黑山”山场查看自家种植橄榄树的长势,
途中丢弃烟头导致发生森林火灾。
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42.68亩,暂未利用荒山荒地面积50.49亩;
火灾造成林木经济损失价值9912.1元。
犯罪嫌疑人陈某荣的行为涉嫌失火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南安市公安局拟对陈某荣涉嫌失火案立案侦查。
案例二
码头镇与诗山镇交界处森林火灾
2021年2月5日8时许,
犯罪嫌疑人张某癸在南安市码头、诗山交界处田地作业时抽烟,
将未燃尽的烟蒂扔入杂草中引燃杂草不慎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
经鉴定过火面积超过30亩,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对张某癸批准逮捕,
目前正移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
案例三
罗东镇振兴村 “围埔”山场森林火灾
2021年2月7日13时许,
罗东镇振兴村人黄某山为其母亲举行葬礼时,
到罗东镇振兴村靠近“围埔”山场的水泥路边烧“草青”(闽南俗礼)的过程中,不慎引起森林火灾,
南安市公安局将依法对黄某山进行处理。
案例四
柳城街道祥堂村大石坑山场森林火灾
2021年3月16日11时许,村民李某生在本村大石坑山场烧杂草准备种果树,
点燃杂草时被大风一吹,不慎引发山林火灾,过火面积较大,
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五
东田镇兰溪村“小坑”山场森林火灾
2021年2月4日下午,洪某安到东田镇兰溪村“小坑”山场务农,
用随身携带打火机点燃干枯杂草导致发生森林火灾。
经鉴定:
过火林地面积133.2亩,有林地面积97.6亩,灌木林地面积35.6亩;
火灾造成林木经济损失价值48965.7元。
犯罪嫌疑人洪某安的行为涉嫌失火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南安市公安局已对洪某安涉嫌失火案立案侦查。
请大家引以为戒!!
- end - 来源/南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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