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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各类兼职的高回报经常让人忍不住心动 尤其是刷单 听起来操作简单来钱又快
可是真的有这种好事么? 这不,美林的黄女士就因为刷单被骗了47万
好在美林警方行动迅速 3小时破案 为黄女士挽回了部分损失 一起来了解案件情况
↓ ↓ ↓ 12月10日,美林警方接到黄女士报案称自己在网上被人骗走了47万元。
美林派出所民警 赵志斌:
被害人是在上网的时候,看到可以刷单兼职赚钱。一开始让被害人刷小单,小单都是要前期先垫钱的,再刷大单,刷大单之后再说要垫资更多的钱,然后步步为营,到后面又说要完成更多的单数之后才能把本金退还。
拿到小单佣金后,黄女士又在对方引导下在汇积分APP上刷大单赚取更高额佣金,随后对方以“黄金会员才能提现”等各种理由让黄女士打钱,在各平台“借无可借”后,黄女士才发现事情不对。
(▲黄女士与对方聊天记录) 美林派出所民警 赵志斌:
被害人被骗的大部分钱款都是从自己的信用卡、花呗、借呗等各种渠道借过来的钱。我们第一时间就进行止付和冻结,然后其中一张银行卡有冻结到14.5万,其中的4.5万是被害人转入的钱。
与此同时,警方迅速研判,锁定其中一名嫌疑人。 美林派出所民警 赵志斌:
发现其中有一个犯罪嫌疑人在广西桂林象山区活动,然后我们就请求桂林的公安机关协助我们并在3个小时内将那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在抓到第一个犯罪嫌疑人基础上再进一步研判,再抓捕到2个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嫌疑人张某(甘肃人,18岁)承认了自己出借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张某等人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 网上兼职需谨慎 小心掉入网络诈骗的陷阱里
买卖、转借、转租银行卡、身份证件等行为, 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 涉嫌以下违法犯罪: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三是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贪图小利,不要触碰法律底线, 一旦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涉及以上违法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也会对个人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记者:颜思莲 林建阳 通讯员:苏君阳 陈冰冰
编辑:吴明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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