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QQ登陆!微信客服号:LunCangNet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泉教体〔2022〕14号)和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开学前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有关事项如下:
一、检测对象及安排
(一)检测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后勤(含安保、保洁、食堂从业人员、住校工程维修人员等)。
(二)检测安排 1.高三、初三年级:8月24日、26日核酸检测,27日开学; 2.高中、初中一二年级:8月25日、27日核酸检测,28日开学; 3.小学、幼儿园:8月29日、31日核酸检测,9月1日开学; 4.中职学校:二三年级8月29日、31日核酸检测,9月1日开学;一年级开学时间由各校自定,报市教育局备案,返校前3天由各校组织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开展3天2检; 5.在南高校:开学时间由各校自定,报市防控指挥部备案,各校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并在返校后3天内由各校组织2次核酸检测(首次检测为校门口即到即检,第三天再组织第二次核酸检测)。
二、压实属地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协调辖区内学校和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工作。
三、强化部门沟通协调
(一)市教育局要组织学校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卫健部门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核酸检测按工作时序顺利进行。
(二)市卫健局要指导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卫生医疗机构提供采样、检测和业务指导等服务,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工作,从严从紧有序开展。
四、加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学校要引导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者加强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畅通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院做好有关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者的信息共享,共商共议合理安排核酸检测工作,引导好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台账,确保不漏一人。
五、其他要求
(一)开学前后核酸检测 1.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开学返校前3天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3天2检后方可返校。返泉10天且在南的师生员工须到学校参加统一核酸检测(未在学校辖区内的学生可就近乡镇检测),居住在泉州其他县市区的师生员工可就近在居住所在地参加核酸检测(返泉未满10天的,不得入校),返校时持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 2.在南高校: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并在返校后3天内参加2次核酸检测(首次检测为校门口即到即检,第三天再组织第二次核酸检测)。 3.有境外、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或其他特殊情况(外地返泉等)的师生员工要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缓入校,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后,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返校前的3天2检(中小学、幼儿园)或返校(高校)。
(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1.教师、学生:若辖区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2.后勤服务类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保安、保洁、司机、物业等每5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开学前核酸检测工作将作为疫情防控绩效考核之一,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坚决从严问责追责。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学校工作组 202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