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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报,以下两名人员涉嫌非法滞留柬埔寨、金三角、缅甸、泰国等重点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现敦促此2名人员立即主动联系仑苍派出所或户籍地村(居)委会报备入境,且务必于2023年5月20日前入境返家,经查证涉嫌诈骗根据《南安市涉诈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分别列为异常监管对象、一般失信人员、严重失信人员三个等级并实施以下联合惩戒措施:
1.撤销失信人员荣誉称号,分别在1年或3年或5年内限制参加评优评奖活动,不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或财政资金补贴。 2.分别在1年或3年或5年内实行市场禁入,禁止失信人员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等活动。 3.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限制或停止向失信人员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4.分别在1年或3年或5年内禁止失信人员设立公司企业、行业组织或社会组织。 5.依法采取同步停止补助补贴以及相关申请、审批(旧房翻建、土地审批等);同步暂停基本医保报销资格;同步追查所有诈骗赃款去向,坚决依法拆除涉诈犯罪分子违章建筑,没收用赃款购买的商品房,已在该房产落户人员一律强制性迁出,已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一律迁回原籍学校就读;同步将参与电信网络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未到位的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同步将直系亲属入党、参军、公务员等列入限制黑名单;同步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有护照的作废护照等“六同步”惩戒措施。 6.实施限制购买不动产以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7.信用修复前,不得新开立账户,暂停名下银行卡非柜面业务,即ATM取款、网上银行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微信绑定银行卡支付、支付宝绑定银行卡支付等。 8.信用修复前,停止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根据本人意愿保留一个电话号码(三家运营商选择一家,其他电话号码一律关停),注销后不得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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