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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
2022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工作 正式启动 具体信息看这里↓↓↓参保对象 •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以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技校学生 •驻本市武警官兵 •在本市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人员 •已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的流动人口的子女等
参保登记 集中登记期: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登记办理: 已在我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无需重新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 在我市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群众,按以下方式办理: 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泉居住的非从业台港澳人员须携带本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相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参保缴费 (一)缴费时间 1.集中缴费期:2021年10月10日-2021年12月31日 2.补缴期: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其中,在2022年3月10日(含)前办理参保缴费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2022年3月10日后办理的,除职工医保停保3个月(含)内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以及新生儿、农村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具体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等人员外,缴费后60天为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8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30元/人。 请注意!2022年7月1日以后补缴的,补缴人员(新生儿、职工医保停保3个月内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除外)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一)掌上缴费 1.微信缴费。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城乡居民医保】进入缴费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首字查询应缴金额,确认费款信息无误后进行缴款。 2.支付宝。登录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居民医保缴费】进入缴费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首字查询应缴金额,确认费款信息无误后进行缴款。 3.其他。通过闽税通APP、云闪付APP或部分商业银行APP(工银E生活、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云缴费、厦门国际银行、福建农信、众行海峡、泉州银行等),也可自助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 (二)金融普惠点缴费 城乡居民可持相应的银行储蓄卡到农业银行金融普惠点刷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 (三)银行网点缴费 城乡居民可就近通过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商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四)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城乡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联卡到参保登记地的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减免对象 根据泉政文〔2019〕86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实行以下减免措施: 1.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原国定省定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补助。 2.对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中享受40%救济的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地县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3.低收入家庭中,残疾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的70%由参保地县级财政给予补助。 4.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农村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和未满18周岁子女),个人缴费部分按各级财政规定标准给予补助。 5.在校大中专、技校学生参保对象,除省级以上财政补助部分外,其余补助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由个人负担,有条件的学校可对学生缴费给予补助。对家庭困难学生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困难学生对象的认定,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