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
01 请在中高风险地区公布之日往前14天内有该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住宿酒店进行报备或主动拨打当地疫情防控咨询热线,配合当地政府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高风险地区入(返)南人员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地区入(返)南人员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入(返)南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理起算时间请参照附件:健康管理要求一览表),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595-86382410。02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官方新闻媒体发布的疫情风险提示,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地病例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南后要严格执行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所在城市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配合当地政府落实健康管理措施。03 目前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在逐步减少,但防控不能松懈,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要主动提供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筛查。外出购物时要正确佩戴口罩,避免用手接触产品;购物后应及时洗手,洗手前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04 秋季开学后,各级各类学校要严守校园防线,确保平安开学开学平安。返校人员应将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情况如实上报学校,配合学校做好开学入校健康检查。返校人员应自觉按照防疫要求进行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就诊。05 我市海域已经全面开渔,为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所有出海作业人员必须按照防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健康信息报备和出海渔船卫生消杀等工作。出海作业期间,以船为单位封闭作业,不得接触境外人员,如有接触境外船舶、人员的,在返港后应立即如实申报;发现船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自行隔离并做好防护,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 06 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特别是对老年人来说,疫苗接种是高收益风险比的关键手段,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从而有效降低住院、重症和死亡的风险。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预约登记,根据安排有序接种新冠疫苗。
07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附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08 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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