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苍网

搜索
查看: 521|回复: 0

[疫报] 重要通知!关于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低风险区域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9-13 16: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站支持QQ登陆!微信客服号:LunCangNet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重要通知!关于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低风险区域来南人员核酸采样地点公告

关于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
低风险区域来南人员
核酸采样地点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不提供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低风险区域来南人员核酸采样点,请所有人员主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务必配合医院完成流调工作。
1.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不提供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低风险区域来南人员核酸检测服务;
相关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低风险区域来南人员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告,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
第1天、14天的核酸检测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安排到镇级采样点进行采样。

2.若医院流调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将就近实施临时隔离并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防控办实施集中健康管理,请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3.近期到过莆田仙游、泉港界山的患者需到发热门诊就诊;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以及泉港界山以外其他区域的患者就诊普通门诊,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方可进入门诊。

4.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保持至少1米以上安全距离,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和行程码,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如有发热、咳嗽、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时,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务人员。

5.自8月25日(含)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如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需就诊,请拨打“120”电话或所在乡镇(街道)防控办、卫生院电话,将进行“点对点”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9月13日




以上文章内容采集自互联网,不代表仑网观点或立场.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拍报爆料,合作推广微信号:LunCangNet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